我省境内水系发达,有松花江、黑龙江、乌苏里江、绥芬河四大水系,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918条,其中流域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8条。全省江河水质较好,但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。
我省水资源主要来自降水。据最新的水资源评价成果,全省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686亿立方米,地下水资源量为287亿立方米,扣除两者之间的重复计算量163亿立方米,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810亿立方米。到2005年统计,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120立方米,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460立方米,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(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200立方米,亩均占有水资源量1430立方米)。全省总用水量271.6亿立方米,其中农业用水192.1亿立方米,工业用水55.5亿立方米,生活用水20.3亿立方米,生态用水3.7亿立方米。全省人均用水量713立方米(全国平均为432立方米),排在全国第26位;万元GDP用水量486立方米(全国平均为304立方米),排在全国第20位;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6立方米(全国平均为169立方米),排在全国第17位;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595立方米(全国平均为448立方米),排在全国第22位。
我省属于典型的季风性气候,春季干旱多风,夏季降水集中,秋季晴冷温差大,冬季严寒而漫长。从时间上看,降水量年内分配相对集中,6~9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~80%,易发生洪涝灾害; 4~5月份的降水量很少,只占全年降水量的5~15%,易发生春旱。从区域分布上看,山丘区水资源量占总水资源量的74.5%,其耕地面积只占全省的20%;平原区水资源量仅占总量的25.5%,其耕地面积却占全省的80%。重点产粮区的松嫩平原耕地面积占全省的37%,其水量仅占全省的5.7%;大、小兴安岭耕地面积只占全省的13.1%,其水量却占全省的58.2%。
降水时空分配严重不均,导致我省水旱灾害频繁发生。在年内经常是先春旱、后秋涝,在多年间又有连续旱、连续涝、旱涝交替的周期性,在地区上则呈现西旱东涝的区域性特点。据统计,在1949~1998年的50年中,我省遭受洪涝灾害的年份占19年,遭受干旱灾害的年份占18年,平均4年中就有3年属于水旱灾害年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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